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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拉萨滨河路……被查!
1月29日13时,拉萨交警支队城北大队执勤民警在滨河路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时,耳畔突然传来了阵阵刺耳轰鸣声,循声望去,一辆黑色小轿车映入眼帘。
民警根据路面经验判断,该车存在非法改装的嫌疑,随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民警针对驾驶人旦某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事实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非法改装“炸街”车辆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扰民危害及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同时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责令尽快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拉萨交警提醒
马路不是赛车场
非法改装“炸街”“飙车”
不仅扰民
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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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拉萨交警
编辑(一审):德吉措姆 旦增卓嘎责编(二审):赵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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